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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纠正错误判决中的作用与价值

2019年4月10日  北京专门处理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罪律师   http://www.bjzmrsls.com/
北京著名再审律师蒋亚平:纠正错误判决的例证
2019年3月13日  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http://www.ssldvb.com/

北京著名再审律师蒋亚平:纠正错误判决的例证

联系电话:13910710282

   无论是律师还是当事人,面对再审案件,无疑都会反复纠结何种思路才能最终获得改判。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一次错误的判决,有甚于十次犯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有错必纠是促成公平正义的重中标志。 

  北京著名再审律师蒋亚平认为:面对一段时间以来,冤案、错案的出现一度引发人们沉重的反思,譬如在刑事案件中聂树斌、呼格吉勒图案,这些冤案、错案,有的关乎公民的生命或者人身自由,有的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尽管是极少数,却给当事人自身带来了无尽的灾难。生命不可能重来,自由不可能用金钱买到,一起冤案可能毁掉一个企业,一个家庭,一起错案可能让一个人付出生命或者自由的代价。尤其严重的是,冤案、错案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会让人们质疑司法的权威,如同江河的水源一样,如果源头污染了,带来的是整个社会的灾难,毕竟,公平、正义是需要体现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之中。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正义从来不会缺席,而只会迟到。

    北京著名再审律师蒋亚平法学功底深厚、思维方式独特,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坦诚豁达,长期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并具有多年法律行业从业背景及同公、检、法、司、政府等沟通协调经验。    复合的专业背景及特殊的社会阅历,使其在办理各种大型疑难复杂案件时,更具社会能力和专业优势。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法律和非法律手段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擅长对大型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程序设计,具有超强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能力。特别在刑事辩护、再审案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是国内少有的复合型实力派专家律师。执业期间提出了尽量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努力提高案件法律效果的服务理念,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纠正错误判决的例证(内蒙古“四九女尸案”被冤主角)呼格吉勒图,18年后启动再审宣告无罪的呼格吉勒图案

  1996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一案,呼和浩特市中院于1996年5月17日作出(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呼格吉勒图以没有杀人动机,请求从轻处理等为由,提出上诉。内蒙古高院于1996年6月5日作出(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当时有关死刑案件核准程序的规定,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李三仁、母亲尚海云提出申诉。内蒙古高院于2014年11月19日作出再审决定,对案件依法再审。经审理,内蒙古高院认为,原审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作出如下判决:撤销内蒙古高院(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呼格吉勒图在中国法治史上有特殊意义,此案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弘扬自治区政法机关正能量的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4年全国“十大典型刑事案件”之首,写入国务院发布的《人权状况白皮书》。
 此案的改判标志着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机关一系列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努力进入新阶段。通过防范冤假错案来守住司法公正底线,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呼格吉勒图的再审表达了人民法院对外传播出一种信号,即推进严格司法不是一句空话。对于所有曾经判决有误的案件,人民法院以敢于追责的勇气做到不回避不袒护。对于任何有违严格司法理念贯彻的行为,都将依法予以纠正。本案的再审判决是内蒙古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实际行动,也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更是关注民生、依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

专案组涉案
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因涉嫌职务犯罪被调查 
追责结果
呼格吉勒图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有关机关和部门迅速启动追责程序,依法依规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
追责结果具体如下:
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副队长任俊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五处预审科民警韩继平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队长刘旭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副队长赵月星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技术员任呼镇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侦查员孙永林行政记过处分。
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五处预审科民警马向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五处预审科科长孙庆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五处副处长王日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局长郑润民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王智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处处长胡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处副处长彭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刘登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陈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韩和平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利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文达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时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梁国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时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助理杨小树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时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书记员闫明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时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助理审判员白玉林行政记过处分。
给予时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助理审判员李伟行政记过处分。
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凤仪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宫静行政记过处分。
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呼尔查行政记过处分。
另外,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依法另案处理。

  “公众称呼格吉勒图案为冤错案,反映的是公众对案件审理的期待。”蒋亚平律师进一步解释道,正义可以迟到,但不能缺席。

文章来源:北京再审申诉律师 
律师:蒋亚平[北京朝阳区]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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